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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2018年度县域依申请公开评分标准
2019-11-01 | 原创

县域依申请公开评分标准

2008年5月1日开始实施的《环境信息公开办法(试行)》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对完善中国环境污染防治机制具有里程碑式的意义,至2018年已实施整十年。绿行齐鲁已连续五年通过PITI对山东省市级环保部门依申请公开情况进行评价,但县域依申请公开渠道及答复情况尚无相关研究及统计。

2018年,济南市绿行齐鲁环保公益服务中心对山东省十七地市环保部门县域依申请公开情况进行摸底调查,为更直观的展现调查结果,参照公众环境研究中心(IPE)与自然资源保护协会(NRDC)共同开发编制的《污染源监管信息公开指数评价标准(地级市)(2017修订版)》中“依申请公开”项目评分细则,制定了本标准。

一、评价对象:

环保部门对受理公众信息公开申请是否配套了规范、完善的回应体系。评估小组根据依申请公开过程及环保部门答复情况得分。

二、评分规则:

本次评价采取百分制评分,共四个“评价方面”,即系统性、及时性、完整性和用户友好性,各县区的各评价方面得分之总和的满分为100分。每一“评价方面”的得分均须先根据评分细则产生“原始得分”,然后根据具体项的“提扣分规则”进行分数调整,从而得到最终得分。

三、评分细则:

系统性(24分):

系统性评价主要着眼于环保部门对于接受信息公开申请是否设置了规范完善的回应体系。按照答复信息公开申请中的具体表现分档得分,不累计。评价细则如下:

 在收到申请后,环保部门主动同申请人交流,有明确的口头沟通答复表态,或收到申请后,有明确书面回应但未就申请的内容进行答复的,得8分。

 就申请的两项内容,答复一项的,得16分;

就申请的两项内容,全部答复的,得24分。

提分:在收到申请后,环保部门就所申请问题进行网络公开,提5分,最高不超过23分(即不可通过提分得满分)。

扣分项:若在答复申请内容后,同时表示此内容不得用于其他途径的,则扣5分。

及时性(13分):  

及时性主要评价环保部门是否依照规定按时答复。评价细则如下:

在15个工作日之内答复则可得满分13分;

在15个工作日之后答复,每退后一天减2分,最低分为3分。

说明:(1)从获得正式答复之日起评。不能在15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的,在收到书面告知书后,可以适当延长答复期限。以延长的答复期限为准,若在延长的期限内答复,可得13分;在延长的期限后答复的,每退后一天减2分,最低分为3分。(2)若申请的两项内容回复时间不同,以较早的回复时间进行评价。

完整性(50分):

完整性主要评价环保部门是否对申请人依法提出的信息申请给予完整的答复。评价细则如下:

答复本县区举行过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听证会项目名称,得25分;

答复本县区经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划定为较大、重大环境风险等级的企业事业单位名称,得25分。

用户友好性(13分)

 用户友好性主要评价环保部门是否对公众依申请公开提供了清晰、明确的申请途径。评价细则如下:

 网站上有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的,得4分;

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明确提供以下申请途径之一即可得3分,累计得分,得分不超过9分。

电话/传真

Email(电子邮箱不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此项不得分)

邮寄地址与邮编

提分:(1)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明确提供网上在线申请途径且确有网上在线申请系统的,可提3分,最高不超过12分(即不可通过提分得满分)。(2)网站上没有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的:若有网上在线申请系统,可提3分;若网上在线申请系统可成功提交申请,可再提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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